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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用十倍藥物導致昏迷,藥物損害危及生命,時刻警醒!

發(fā)布日期:2020-09-18   來源:河豚健康   瀏覽次數(shù):0
核心提示:導讀:過量服用藥物,小心危及生命。近日,廣西一50歲男子遵從醫(yī)囑服用過量藥物病情沒有得到治愈反而進了ICU......服用過量藥物
 導讀:過量服用藥物,小心危及生命。

近日,

 

廣西一50歲男子

 

遵從醫(yī)囑服用過量藥物

 

病情沒有得到治愈

 

反而進了ICU

 

......

 

服用過量藥物后昏迷

 

9月10日,朱女士向記者反映,丈夫孫先生于今年4月13日因皮膚瘙癢到廣西醫(yī)科大學第二附屬醫(yī)院就診,服用過量藥物后昏迷。記者從朱女士處獲得的醫(yī)院門診初診病歷顯示,50歲的孫先生于今年4月13日到皮膚性病科門診就診,初步診斷為濕疹。醫(yī)生為他開具復方甘草酸苷膠囊、枸地氯雷他定片、依巴斯汀片、雷公藤多苷片等7種藥物。其中,雷公藤多苷片[10mg]9瓶(50片/瓶),服用要求為“每次20片,飯后服,每日三次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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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訪者供圖

 

醫(yī)院初診病歷顯示,醫(yī)生為孫先生開了雷公藤多苷片等藥物。受訪者供圖朱女士稱,孫先生遵醫(yī)囑在三天內(nèi)服用了140片雷公藤多苷片,隨后出現(xiàn)不適癥狀,送醫(yī)就診。“4月16日搶救入住附屬二院重癥監(jiān)護室,昏迷15天,5次休克,曾經(jīng)嚴重致心跳停止。”朱女士提供的醫(yī)院醫(yī)學檢驗科報告單顯示,6月18日,孫先生經(jīng)診斷為:“急性藥物性損害?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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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訪者供圖

 

孫先生經(jīng)診斷為:“急性藥物性損害?”朱女士質疑,孫先生昏迷、休克與醫(yī)生錯開過量藥物有關。朱女士提供的雷公藤多苷片說明書顯示,該藥片的用法用量為:“口服。按體重每1kg每日1-1.5mg,分三次飯后服用(例如,按60kg體重的成年人計算,一次2-3片,一日3次,飯后服用),或遵醫(yī)囑。”注意事項提及,“本品在醫(yī)生指導下嚴格按照說明書規(guī)定劑量用藥,不可超量使用。”而醫(yī)生要求當時體重約為65kg的孫先生一次服用20片雷公藤多苷片,明顯超過藥品說明書上“一次2-3片”的規(guī)定用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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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訪者供圖

 

近年來,藥物損害與藥品不良反應成為了人們茶余飯后議論的主要話題,相關事件報道也常見于各大媒體,而大多數(shù)人對藥物損害與藥品不良反應的了解卻不夠深入。

 

藥物損害是指藥物的使用對人的精神狀態(tài)、組織器官、生理機能等產(chǎn)生的危害,輕者略感不適,重者可致畸、致殘、甚至致人死亡。

 

藥物損害大體上可分為三種情形:1.假藥、劣藥的損害;2.誤服、錯服或未按要求正確使用藥品而導致的損害;3.藥品的不良反應。

 

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的藥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現(xiàn)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。它包括三層含義:1.首先它是一種有害反應,會給人體帶來一定的損害。2.它是合格的藥品所導致的。3.它是在正常用法用量下產(chǎn)生的,排除了超量、超時服用或不合理使用的問題。從臨床癥狀上看,藥品不良反應可分為副作用、毒性作用、后遺效應、停藥反應、變態(tài)反應、特異質反應、依賴性、致癌、致畸、致突變等。

 

這就是說,藥品不良反應是合格的藥品產(chǎn)生的,它既不是假藥、劣藥的損害,也不是患者的個體差異,更不是醫(yī)療事故。

 

藥品是把雙刃劍,在治療疾病的同時,也會給人體帶來損害。我們的古人在很早之前就有"是藥三分毒"的認識,而今在關注藥物損害的同時,也要正確認識藥品的不良反應。

 

首先,任何合格的藥品都有不良反應,而且在藥品的包裝、標簽或說明書上也有"不良反應"一項,收載了已知的該藥品的不良反應。其次,藥品的不良反應為一般和嚴重的兩種,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,也能夠導致器官損傷、致癌、致畸或引起死亡。

 

救命的良藥服用不當,亦可變成奪命的毒藥。藥,一定不能亂吃。不是吃的藥越多對身體越好,有時候,不吃藥反而是對身體的一種保護。

 

生活在快節(jié)奏的今天,即便沒生病,不學醫(yī),也需要有意識的去學習、了解一些醫(yī)藥健康常識,這樣在日常生活中,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和家人,關注河豚健康就是關注身體健康!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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