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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健食品“忽悠人” 法律應該怎么管

發(fā)布日期:2015-10-21   來源:檢察日報   瀏覽次數(shù):19
核心提示:  中國醫(yī)藥化工網(wǎng)10月21日訊 秋冬季節(jié),市場上各類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旺季。據(jù)2015年上半年全國消協(xié)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(tǒng)計,保健
   中國醫(yī)藥化工網(wǎng)10月21日訊 秋冬季節(jié),市場上各類保健食品進入銷售旺季。據(jù)2015年上半年全國消協(xié)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(tǒng)計,保健食品投訴同比上升32.2%,消費者對于保健食品虛假宣傳問題的投訴比例提高了9個百分點。中國消費者協(xié)會近日提醒老年消費者注意勿亂用保健食品,更忌以食代醫(yī)(10月20日人民網(wǎng))。 
  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投訴不但居高不下,而且“穩(wěn)中有升”。中消協(xié)提出勿亂用保健食品、更忌以食代醫(yī),這種善意的提醒,是對老年消費者購買保健品熱情的降溫。但要使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的“投訴熱”降溫,當通過法律嚴懲保健食品“忽悠人”,促使保健食品市場不走偏。 
  我國保健食品市場仍然魚龍混雜、質(zhì)量參差不齊,尤其是在鋪天蓋地的保健食品廣告宣傳聲勢下,某些保健食品的作用不斷被神化,無所不能。前不久,國家工商總局曝光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,其中冬蟲夏草膠囊、鄭多燕減肥晚餐等保健食品廣告就占到了一半,其中有些還涉及明星代言。 
  除了保健食品廣告“忽悠人”外,在營銷過程中還有“組團忽悠”和“親情忽悠”:打著“專家咨詢”的牌子行保健食品推銷之實,以噓寒問暖套近乎的形式騙取老人信任后推銷保健食品等等。這都是瞄準老年人群體保健養(yǎng)生需求大、可辨別能力不高的情況,對老年消費者進行欺詐,是典型的違法行為。 
  要讓老年人不亂用保健食品,有兩個方面的基礎(chǔ)工作必須到位:一是要去除保健食品的“神衣”,以嚴格的標準防止過分吹噓保健食品的功效,讓保健食品功效回歸合理區(qū)間;二是要嚴厲打擊采取欺詐手段忽悠老年人購買保健食品的行為。 
  自今年以來,新修訂的廣告法和食品安全法先后實施,這對規(guī)范保健食品廣告、確保保健食品質(zhì)量,提出了更嚴的法律要求。比如對明星代言保健食品的問題作出了明確的限制;要求廣告標簽說明書里面必須標示“本品不能代替藥物”。同時,進一步明確了保健食品、保健功能的含義和范圍,只要是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,就應該依據(jù)保健食品的要求申報或者備案……這些要求,必須在保健食品的監(jiān)管中得到切實落實,如此,保健食品的質(zhì)量才有保障,也才不至于被“神化”。 
  老年人成為少數(shù)不良保健食品商家“忽悠”的最大群體,一方面,源于老年人對保健食品功能認識得不全面、不正確,這一點需要老年人自身更新養(yǎng)生、保健理念;另一方面,在于監(jiān)管要及時堵塞漏洞,加大執(zhí)法的力度。有“史上最嚴”廣告法和“史上最嚴”食品安全法這兩個“史上最嚴”,還管不住不良保健食品商家“忽悠人”嗎?要想讓老年人不能亂用保健食品,首先得讓老年人知道哪些保健食品可以放心用、能做什么用。而這些,才是相關(guān)職能部門落實法律監(jiān)管的當務之急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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